大连百佳妇产医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医保局《2020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营造“诚信医保,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大连百佳妇产医院于4月开启了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在医院召开的专题会上,我院曲院长做出指示,强调全院医护人员和各相关职能科室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同时深刻认识到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每一位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百佳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培训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充分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度地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让更多到院就诊的参保人了解并掌握国家的医保政策规定,形成一种“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
医保政策相关解读
什么是医保信用“黑名单”?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大连市医疗保障信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大医保发〔2019〕98号),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失信行为,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列入医保信用“黑名单”,在“信用大连”网站公示,公示期3年,公示期间与政府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定点医疗机构的常见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在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项目中有欺诈骗保行为。
参保人那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1.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
2.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4.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社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
5.恶意超量或重复配购同类药品。
如何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市县两级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也可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布的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以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举报行为。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不提供其真实身份的举报行为。如匿名举报人希望获得举报奖励,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使医疗保障部门事后能够确认其身份,兑现举报奖励。
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可奖励多少?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54号),举报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欺诈骗保行为,查实后将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最高奖励资金10万元。